
催收过程中双方口头说好了新的还款方案,延长还款期限、减免部分利息。没有签书面协议,只是口头达成了一致。后来一方反悔不承认有过约定,这时候口头和解还算数吗。
口头和解在理论上有法律效力,问题在于如何证明。对方反悔时直接否认说过那些话,你拿不出证据,口头约定就等于不存在。法院处理纠纷依据的是能够固定的证据,不是当事人单方面的说辞。
所以任何涉及还款方案变更的和解,不管谈的时候气氛多好,都要落到纸面上。不需要多复杂的协议,写明双方同意将原定某年某月到期的借款延至某年某月,或者同意减免利息多少金额,双方签字按手印即可。
如果已经发生了反悔的情况,回忆一下口头和解时有没有第三人在场,有没有留下录音或聊天记录。有这些辅证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,但证明难度不小。以后记住,涉及债务变更的话,谈妥的条件当场写下来,签字之前不算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