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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一方欠债,另一方必须还吗?

2026-02-05 14:02:59  浏览量:  来源:福州讨债公司

  夫妻一方欠债,另一方必须还吗?

  生活中,经常有人遇到这样的困惑:夫妻一方偷偷借钱,逾期后债权人找上门,要求另一方偿还;或者离婚后,才发现前夫/前妻婚内欠了巨额债务,自己被牵连催收。很多人因为不懂法律规定,要么无奈替对方背债,要么和债权人争吵不休,最后还是陷入债务困境。其实,夫妻一方欠债,另一方并非必须偿还,关键要看债务是否属于“夫妻共同债务”,分清2种核心情况,就能明确自己的责任,不替人背债。

  37岁的刘女士,和丈夫结婚11年,去年突然收到银行催收电话,说她丈夫在外面借了20万元经营性贷款,已经逾期3个月,要求刘女士偿还。刘女士一头雾水,她根本不知道丈夫借了这笔钱,而且这笔钱也没用于家庭生活,而是被丈夫拿去投资失败了。催收人员却表示“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,不管你知不知道,都要共同偿还”,还威胁要冻结刘女士的银行账户。刘女士又气又急,她不想替丈夫还这笔不明不白的债,可又不知道该如何维权。

  后来,刘女士咨询了婚姻债务律师,才知道夫妻一方欠债,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,主要看债务是否属于“夫妻共同债务”,分2种情况界定。第一种情况: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另一方必须偿还。以下3种情况的债务,属于夫妻共同债务: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,或者一方签字后另一方追认的债务;二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借钱,用于家庭日常生活(比如买菜、买房、养孩子、赡养老人);三是一方借钱用于夫妻共同经营(比如夫妻共同开的店、共同投资的项目)。这类债务,不管夫妻是否离婚,双方都有偿还责任。

  第二种情况:属于个人债务,另一方无需偿还。以下3种情况的债务,属于个人债务,由欠债方独自偿还:一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,以个人名义借钱,且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和共同经营;二是一方偷偷借钱,另一方不知情,且这笔钱用于个人挥霍、赌博、吸毒等违法违规行为;三是夫妻双方明确约定,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各自承担,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。刘女士的丈夫借钱用于个人投资,刘女士不知情,也未用于家庭生活,显然属于个人债务,刘女士完全不用偿还。

  律师还提醒刘女士,若债权人继续骚扰、威胁,可保留好证据(通话录音、短信截图),向警方报案或向监管部门投诉;同时,要收集好“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”的证据(比如家庭开支流水、丈夫的投资记录),避免后续被起诉。最终,刘女士凭借这些证据,成功驳回了银行的还款要求,没有替丈夫背债。夫妻一方欠债,别盲目偿还,分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,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,才能不被牵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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