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对方拿一叠购物卡、储值卡,说按面值抵债。这些东西不是现金,收了会不会砸手里?
能不能收,先看三点:卡是谁发的、能不能变现、有没有使用期限和限制。商家发的储值卡,往往只能在本店消费。
如果卡有有效期、限定门店、不能退现,按面值抵债就明显不划算。面值一百,实际价值可能只剩几十。
真要收,得双方书面确认折价比例,而不是照面值算,并写清卡不能用、余额不足时怎么补。别图省事,收一堆用不掉、退不了的卡,等于变相打折还不够。
福州要账公司认为,购物卡储值卡抵债须核查发行方、可变现性与使用限制,有期限限店的应按实际价值折价而非面值,并书面约定不能用时的补足方式。